一、项目概况
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光华水泥厂内,利用现有两条4500t/d新型干法水泥窑实现废渣、市政污泥、玻璃厂污泥及工业生化污泥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,同时回收利用热值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713.9m²,项目建成后,每年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固废30万吨。项目筹建年限为8个月,其中前期工作2个月,工程建设及试运、进入商业运营6个月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864.44万元,全部采用企业自有资金。
本项目在光华水泥厂内进行技术改造,不涉及征地、拆迁等工作,生产过程不排放废水与增加危险废物,建成后可减少燃煤使用量,既可以直接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,又能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,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。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惠州市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,项目将应用固废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工艺技术,并进行机械化装备,使之转化成可利用的水泥窑燃料或水泥生产原料,为产业化推广应用奠定技术基础;同时项目的顺利建设可以切实解决惠州市固废出路问题,达到固废无害化,从源头上消灭,减量化、无害化处理工业固废,有利于打造安全、卫生、健康的城市环境,实现循环经济,提高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存质量。
二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
1、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。
2、咨询单位根据国家、省市印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,对项目线路及沿线区域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,确定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。
3、咨询单位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,并征求各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4、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及公示有效期
通过公示,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、意见及建议,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。公示有效期:自公示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。
四、公众参与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咨询单位反馈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建设单位
1、单位名称:惠州市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、单位地址:惠州市惠南大道呈意大厦6楼
3、联系人:梁剑力
4、电话: 13590489752
5、联系邮箱:13590489752@163.com
六、咨询单位
1、单位名称: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2、单位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帝景湾三期8号公馆2901
3、联系人及电话:利工 15814040822
4、传真:0752-5580580
5、E-mail:497178022@qq.com
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