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程名称及概况
1、工程名称:
惠来县鳌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
2、工程建设单位:
惠来县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
3、工程概况:
本项目场址南靠鳌江,西邻G15沈海高速,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6°03'33.1"、北纬22°55'28.6"。项目场址区域规划总面积约为3920亩,本项目拟利用土地面积约为2250亩,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。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方式。设计安装32台3125kW集中逆变升压一体机;设计安装365568块标准功率为40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。同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。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为1269.5h,首年上网电量18563万kWh。
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政策,本项目用地属国有未利用土地。工程动态投资61632.28万元。建设期12个月,于2021年投产。
开发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,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,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,对于促进揭阳市的旅游业,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。惠来鳌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,不仅是广东省的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,而且作为绿色电能,有利于缓解广东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压力,促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。
二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
1、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;
2、咨询单位根据国家、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,对工程所在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,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,并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;
3、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,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,征求各方面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
4、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
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(居)民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、意见及建议,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。
五、公众参与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公示单位
建设单位: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:
1、单位名称:惠来县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; 1、单位名称: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;
2、单位地址:惠来县鳌江镇龙舟村教育路龙舟村委会101室; 2、单位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帝景湾三期8-2901
3、联系人:江明勇; 3、联系人:陈工;
4、电话:13926053133; 4、电话:13925108090;
5、邮编:515200; 5、邮编:516083;
6、E-mail:jiangmy@cnegroug.com。 6、E-mail:2295452654@qq.com。
七、公示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,即2020年5月7日~2020年5月17日。
二○二○年五月七日